北京大学深圳医院2025年第二、三期部分医用耗材(试剂)第二次遴选公告
根据相关规定,由于2025年第2期、第3期医用耗材(试剂)遴选部分项目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,我院拟对该部分项目二次发布遴选谈判公告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厂家及供应商报名参与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采购编号:HCLX202502-2、HCLX202503-2
(二)采购品类:钛膜钉等医用耗材及病理科试剂(耗材)一批,目录详见附件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。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,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、其所属集团(或总公司)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直接授权函或承诺书(不接受逐级授权),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。不接受同一集团(或总公司)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,也不接受集团(或总公司)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,如出现上述情形,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(二)响应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:所投产品为第二、三类医疗器械的,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(有效期内)复印件。响应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: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,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有效期内)复印件;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,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(有效期内)复印件。
(三)未被列入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(即税收违法黑名单)”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不存在《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(深财规〔2023〕3号)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
注:信用信息查询渠道,具体包括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、“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”(http://zfcg.sz.gov.cn)以及市、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,具体以谈判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。
(四)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五)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经营负责人、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主要业务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、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;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材料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。
三、报名有关事项
(一)报名及提交材料
1.报名及提交材料方式:线上报名。供应商登录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用耗材遴选系统https://ztb.pkuszh.com:9999/index进行报名(首次需注册),并按要求线上提交报名材料。
注意:所投产品优先考虑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(以下简称阳光平台)挂网目录内产品,单价不得高于阳光平台价格预警线、阳光平台三色九段绿区价格及我院最新现行采购价(如有),否则视为报名资格无效。
2. 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: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24:00(北京时间)。逾期不再接受报名,供应商因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。报名内容须真实、有效、完整,如有虚假填报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,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。
(二)现场谈判
谈判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,请关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用耗材遴选系统通知栏,不再单独通知报名供应商。如供应商因未及时浏览系统通知而错过现场谈判,后果自行承担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丁老师
联系电话:0755-83923333-8851(仅限工作日8:00-12:00、14:00-17:00)
附件:2025年第二、三期部分医用耗材(试剂)第二次遴选明细清单.xlsx